你是否曾经遇到过此类问题:医生说,这个药医院没有,然后跑去药店,店员说,这个药不能报销……导致不少患者陷入了两难的境地。为了满足参保患者对相关药品供应保障、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,并同步纳入医保报销,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建立了“双通道”购药机制,通过增加定点的“双通道”药店的形式作为补充,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。那么,什么是“双通道”呢?如何通过“双通道”购药?
什么是药品“双通道”管理?
“双通道”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,主要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等相关药品供应保障、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,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。通俗点说,就是纳入医保的谈判药品,参保患者如果在医疗机构买不到,药店也可以买到,并且享受和医疗机构同等的报销政策。目前,海南省共有75家“双通道”定点医疗机构和57家“双通道”定点零售药店。参保患者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,可到“双通道”零售药店购买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,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,并与零售药店直接结算。
哪些药品纳入“双通道”管理?
2025年12月,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《海南省“双通道”药品目录(2026年版)》。海南省将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“双通道”药品目录,目前“双通道”药品共694种,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。当医院无法及时调整配备新药的情况下,患者可通过海南医保App/小程序的药品处方流转平台,将处方流转到定点“双通道”的药店购买使用,并且可以按照在医院就医的医保报销待遇进行报销。
参保人如何通过“双通道”购药?
参保人在“双通道”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,由责任医师开具电子处方,经电子处方平台流转到“双通道”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,参保患者凭医保电子处方即可选择指定的药店购买药品,也可在网上下单。医院开好处方后,参保人用手机即可买药直接结算,不仅可现场自提,还可以选择送货上门。参保人必须通过备案申请才能获得“双通道”的购药资格。









